近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印發了《湖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做好大中型水庫移民安置工作的意見》(湘政發〔2022〕25號)(以下簡稱《意見》)?,F將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出臺背景
水庫移民安置是水利水電工程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關乎工程建設進度和社會經濟穩定發展。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水庫移民安置工作。2015年,省人民政府印發了《湖南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大中型水庫移民安置工作的意見》,奠定了我省水庫移民安置制度體系的基礎。
進入新時代新征程,隨著移民群眾對美好生活向往的日益凸顯,“鄉村振興”戰略的不斷推進,原文件在適應性、創新性、融合性等方面的局限和瓶頸逐漸顯現。為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及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水庫移民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認真做好新時代大中型水庫移民安置工作,根據我省大中型水庫移民安置工作面臨的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湖南省人民政府印發了《意見》。
二、總體考慮
《意見》主要考慮三個方面:一是強化依法行政適應新的政策形勢。根據《土地管理法》《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條例》等法規政策規定,調整移民安置協議簽訂主體,取消省市移民行政主管部門參與移民安置協議簽訂的規定;優化安置方式,鼓勵采用多元化的生產安置方式,并適當調整集中安置點規劃內容;強化移民安置進度管理,要求統籌協調好工程建設進度和移民工作進度。二是推進簡政放權適應“放管服”改革要求。根據“放管服”改革后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和用地預審有關規定,調整移民安置規劃大綱審批前置要件,并簡化移民安置規劃審核前置要件。三是規范內容表述適應機構改革需要。根據機構改革的調整,對相關部門的名稱和職責進行了修訂。
三、主要內容
《意見》分為五大部分。第一部分為科學編制規劃。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開發性移民方針,要求依據國家和省政策法規和技術標準,準確提供實物調查成果、統籌編制規劃各項內容、合理確定規劃設計標準、切實保證規劃設計質量,確保搬遷群眾搬得出、穩得住、能發展、可致富。第二部分為規范報批程序。明確了實物調查細則審查、禁建通告發布、安置規劃大綱審批、安置規劃審批等4個移民安置審查審批事項的報批程序。第三部分為強化實施管理。對移民安置協議簽訂、項目資金年度計劃管理、移民安置進度管理、移民安置項目管理、移民安置資金管理、移民安置檔案管理和統計工作、移民安置實施監管、后期扶持人口登記審核等8項移民安置實施階段的主要工作提出了具體要求。第四部分為嚴格安置驗收。明確了移民安置驗收的程序和具體工作要求。第五部分為加強組織領導。要求移民安置相關部門和單位落實工作責任,加強監督檢查,維護移民區和移民安置區社會和諧穩定。